蓄电池核容试验步骤充电恢复
均充操作断开假负载,调低整流器输出电压至接近电池组电压(压差<3V)
限流充电(0.2C₁₀A),逐步恢复至正常浮充电压
均充至充电电流稳定后转浮充
充电量要求充入电量应为放出电量的1.2倍
数据分析
容量计算实际容量 Ce=放电电流×放电时间Ce=放电流×放电时间(温度≠25℃时需换算)
合格判定Ce≥80%C10Ce≥80%C10(额定容量)为合格
不合格处理:单体检修:不合格电池≤20%总数时更换单体
整组更换:不合格电池>20%或容量<80% C10C
安全注意事项
防直流故障:严禁操作导致直流短路或接地
电压监控:实时确保直流母线电压稳定,避免过高/过低
防过放电:严格按终止条件停放电,防止电池不可逆损坏
防系统失电:试验期间保障直流母线供电连续性